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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单位操作手册
(接上期)
2.1.2 用款计划修改
对于尚未审批的用款计划,系统支持修改,点击“用款计划/计划修改”
跳出查询条件窗口,选择预算单位、计划涉及月份、录入时间、审批状态等,如下图:
进入修改界面后,对相应的项目及金额进行修改,操作方式与录入基本相似
2.1.3 用款计划审批
用款计划都须经过主管机关单位或财政局相应主管部门审批,点击“用款计划/计划修改”
跳出查询条件窗口,选择预算单位、计划涉及月份、录入时间、审批状态等,如下图:
在遵循审批流的前提下进行各审批环节的审批,如一操作员没对应相应的预算单位,则不允许查询及审批该单位的任何单据。
2.2 直接支付申请
在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内,各预算单位通过填制《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连同有关票据及附件报支付中心,支付中心各相应科室对预算单位提出的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送代理银行,代理银行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收款单位,中心垫支的资金按周和财政局国库科进行清算。
总体流程图如下:
2.2.1 直接支付申请录入
支付申请即为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金额。打开“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付申请/申请单录入”菜单,如下图:
打开“支付申请/申请单录入”菜单。在支付申请书表头预算单位点击按钮,选择预算单位,付款单位、付款帐号,付款行已默认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信息,也可以通过点击另选其他帐户。在支付申请书表头的右半部分选择收款单位为往来单位。支付方式为“直接支付”,结算方式为“转帐”。在表体部分点击按钮“提取”,选择提取自“用款计划”,跳出用款计划的查询时间范围,输入正确的时间范围,审批状态为已审批,“确认”。选择需要提取的用款计划,“选择”即可。修改金额、审批流等要素后点击“确认”存盘即可。如下图:
其他来源单据录入方式基本雷同,就不赘述了。如果手工直接录入,打开申请单录入窗口,点击“增行”,其他操作步骤同上。
2.2.2 直接支付申请修改
对于尚未审批的支付申请,系统支持修改,具体操作菜单为“支付申请/申请书修改”
跳出查询条件窗口,选择相应的预算单位,合适的时间范围,是否审批为未审批,点击“确认”。选择须修改的单据,点击按钮“修改”,修改界面的操作如同单据录入,故不做详述
2.2.3 直接支付申请审批
具体操作菜单为“支付申请/申请书审批”:
跳出查询条件窗口,选定预算单位,时间范围,审批状态为未审批等条件,确认。按页逐次点击“凭证审批”按钮即可,如下图:
在遵循审批流的前提下进行各审批环节的审批,如一操作员没对应相应的预算单位,则不允许查询及审批该单位的任何单据。预算单位在对支付申请进行第一环节的审批后系统自动提交至核算中心相关审批环节。
2.3 国库报表
各预算单位如需查询自己单位的国库指标支付执行情况,选择“国库报表/指标国库执行情况分析表”,
系统跳出筛选界面,
在自定义方案中选择需要的显示列名,点击确认即可查询相应的发生额、余额等信息,如下图:(自定义方案设置完后可以点击定制保存以被下次调用,并且自定义方案名称可以自由设置)
2.4 查询
各预算单位如需查询自己单位帐中的存款余额等科目余额信息,则以自己单位操作员身份登陆平台进入帐务模块即可。(系统已通过权限控制各预算单位只能查询自己单位的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