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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之窗]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发布日期:08-10-08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

     编者按: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与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从制度上防范腐败现象的发生。当前,我市正按照省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结合池州实际,积极借鉴外地较成熟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稳妥地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有机融合,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科学、规范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现就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作如下介绍。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主要内容介绍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基本发展要求,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以财政部门国库单一账户为核心的各类财政性资金账户的集合,所有财政性资金收支活动均在该体系下实现资金运作。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分为五类账户:国库单一账户(国库存款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零余额账户、小额现金账户和特设专户。 
  在建立健全现代化银行支付系统和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由国库单一账户核算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并通过在代理商业银行的零余额账户处理日常支付和清算业务。
  二、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1.收入类型。按政府收支分类标准,对财政收入进行分类。
  2.收缴方式。适应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要求,将财政收入的收缴分为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
  (1)直接缴库是由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是由征收机关(有关法定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3.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程序。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报,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直接缴库的其他收入,比照上述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程序。小额零散税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由征收机关于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中的现金缴款,比照本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规范收入退库管理。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执行。
  三、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1.支出类型。财政支出总体上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根据支付管理需要,具体分为:工资支出,即预算单位的工资性支出;购买支出,即预算单位除工资支出、零星支出之外购买服务、货物、工程项目等支出;零星支出,即预算单位购买支出中的日常小额部分,除《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所列品目以外的支出,或列入《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所列品目,但未达到规定数额的支出;转移支出,即拨付给预算单位或下级财政部门,未指明具体用途的支出,包括拨付企业补贴和未指明具体用途的资金、中央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等。
  2.支付方式。
  (1)财政直接支付。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下同)或用款单位账户。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工资支出、购买支出和转移支出。
  (2)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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